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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部门决算

来源: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 作者:彭峰 编辑:罗光艺 2024-09-10 17: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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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管理保护韶山革命纪念地国有森林资源,绿化美化核心景区环境。

(二)管理维护核心景区卫生及其设施设备。

(三)对外承接园林工程和花卉租摆业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依湘编办函〔2009〕69号和依湘编办〔2014〕81号文件,单位性质为湖南省韶山管理局直属独立核算、财政差额拨款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9名。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部、环境卫生管理部、森林护育部、防火办等5个工作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2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1万元,增长0.78%,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4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1.83万元,经营收入增加27.9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8.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54.9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7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32万元,占63.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42.18万元,占4.32%;经营收入307.39万元,占31.4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6万元,占0.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8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12万元,占60.14%;项目支出74.84万元,占7.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319.59万元,占32.3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40万元,增长6.93%,主要是因为基本收支增加28.1万元,项目收支增加1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40万元,增长6.93%,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增加2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4.38万元,占72.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4万元,占12.66%;农林水(类)支出50万元,占8.02%;住房保障(类)支出40万元,占6.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8.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直事业单位经费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直事业单位经费补助。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追加省直事业单位经费补助。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追加2023年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0万元,年中追加2023年第二批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森林防火资金)[省直部分]10万元,年中追加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防火补助资金(省直)20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8辆保有车辆支出全部为自创收入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湘财绩〔2024〕1号文件精神的部署和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单位2023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核自评。2023年,我单位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律,我们严格按省财政厅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培训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积极配合上级各项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其他事业发展类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年初无预算,年中追加预算数74.84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疫情放开管制致游客量徒增的情况下,确保了核心景区3000 亩国有公益林防火安全,确保了全年无大面积病虫害及安全事故发生。顺利完成滴水洞景区森林消防和巡护管理系统建设任务,并开展“互联网+林下经济”森林景观旅游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1、运行成本

2023年,我单位基本支出全部用于人员经费,我们根据省直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标准和单位实际情况支出人员经费,不超范围不超标准。

2、管理效率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23.32万元,支出623.32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了100.00%,高效地完成年度预算进度。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各项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情况。

3、履职效能

我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占部门总体支出的比重为62.99%,其中548.48万元全部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4.84万元专项资金支出用于林地植被恢复及国有公益林有害生物防治和退休职工年底补助,以确保韶山管理局核心景区林地植被覆盖率及国有公益林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在高温干旱的情况下,做好防火隔离带和屏障带的建设。

4、服务满意度

2023年,我单位森林防火、园林绿化及环卫等工作的严谨细致,有力保障了核心景区森林防火安全、景区环境的美观与整洁,得到了游客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实现了全年游客“零投诉”。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我单位是差额拨款预算单位,受疫情过后经济大环境下行的影响,实际经营收支与预算数出现了一定偏差,原因在于我处环卫保洁业务、滴水洞门票收入变数较大,难以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全年实际发生保洁业务成本超出年初预算指标20.63%,成本总额超支37.13万元。原因在于疫情过后,来韶游客的增加导致环卫人工成本及材料成本不断增加,加之单位垃圾转运勾臂车因使用年限较长,车辆修理、保养等费用支出高于预期。

三是项目验收时间一般在年末,导致项目资金支付相对集中且偏晚,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韶山核心景区森林管护工作经费未得到保障。韶山革命纪念地国有公益林面积3000余亩,公益林周边坐落着6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随着红色文化旅游和中小学生红色研学活动的不断升温,游客数量与日俱增,韶山革命纪念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压力也随之增加。但森林管护工作经费未纳入常年财政预算,2024年经湖南省审计厅审计,我处森林管护工作常年经费缺口335.7万元,在2025年项目经费预算中我处已申报该资金缺口,恳请上级部门给于支持协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五部分

 

一、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2023年决算表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

、2023年度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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