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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22-09-09 17:21:09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20年度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管理保护韶山革命纪念地国有森林资源

  (二)绿化美化核心景区环境,管理维护核心景区卫生及其设施设备

  (三)对外承接园林工程和花卉租摆业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下设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部、环境卫生管理部、森林护育部、防火办等5个工作部门。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党建群团、文秘档案、行政后勤、人事劳资、安全保卫、财务财产管理。

  园林绿化管理部:负责苗木花卉基地、国有风景林的保护管理和核心景区公共园林绿化管理,对外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和花卉租摆业务。

  环境卫生管理部: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清扫和核心景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局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森林护育部:负责所辖国有山林及毗邻地区山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以及所辖国有山林的卫生采伐、营林育林工作,配合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国有山林的林政管理工作。

  防火办:负责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局系统森林防火工作,协调、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代为管理和维护局森林防火部设施设备;拟订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具体办法、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森林防火措施;负责森林防火值班汇报,进行森林防火统计,建立森林防火档案。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1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62万元,减少15.23%,主要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收入大幅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24万元,占57.07%;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占1.61%;事业收入75.94万元,占12.27%;经营收入95.39万元,占15.4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4.42万元,占13.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01万元,占74.87%;项目支出133.53万元,占14.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95.39万元,占10.4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01万元,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2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3.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1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开支内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开支内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 0万元,开展 0 培训,人数 0人,内容为 0 ;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处积极应对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管理新常态,积极推进学习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干职工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加强国有森林管理、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各项工作管理力度,不断拓展和有序推进各项业务,高质量、高标准、高成效地完成了局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的绩效目标外,加强了对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和维护,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顺利完成湘潭市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林火瞭望监测系统省韶山管理局部分的工程建设。采购了防火设施设备并对故居片景区防火隔离带、遗物馆至毛鉴宗祠后山防火隔离带和滴水洞龙头山至虎歇坪山顶的防火隔离带及滴水洞消防巡逻道计2万余米进行全面清理。完成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湘潭市、韶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森林火灾联合应急演练,提高了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锤炼了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严格落实省林业局、湘潭市林业局关于预防松材线虫病文件精神,配合韶山市林业局完成了故居周边文物旧址和滴水洞等重点部位国有森林松材线虫病的药物注射防控工作。积极与省林业局对接,创建了韶山核心景区“互联网+全民义务绿化植树活动”网络平台并正式启动运行。完成了局机关、本单位和核心景区道路公共区域四分类垃圾收集亭、收集箱和宣传栏的安装。加入了湖南省城市建设环卫协会,成为常务理事单位,出席了湖南省环卫协会2020年第一次理事会,较好宣传推介了我局的工作,拓宽了业务和学习交流的渠道。

  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处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得分为84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绩效评价

2,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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